近期,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蔬菜制品和酒类2大类14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合格样品145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项目涉及二氧化硫残留量。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问题
(一)在西安悦宾源餐饮有限公司抽检的糖蒜(生产日期2023-11-5),经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结果为0.260g/kg,标准规定为:≤0.1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二)在西安市雁塔区三念酱菜副食商行抽检的标称为陕西荣海之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玉糖蒜(酱腌菜)(生产日期2023-10-5),经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结果为0.330g/kg,标准规定为:≤0.1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三)在西安市未央区永城调料副食商店抽检的标称为平乡县东方酱菜厂生产的火锅白玉蒜(盐水渍菜)(生产日期2023-10-18),经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结果为0.961g/kg,标准规定为:≤0.1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附件: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3日